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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服務條款
注意事項: 1.參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、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 事,將被取消得獎資格。 2.所有領獎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並告知領獎方式,請務必確實填寫個人資料;無法聯繫到得獎人,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獎項。領獎時間自得獎名單公佈日起至截止日止,逾期視同放棄。 3.獎品以實物為準,所有獎品不得要求兌換成現金或其他物品,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辦法之權利。 4.請得獎人領獎時攜帶身份證領取,若身份不合,將喪失領獎資格。 5.得獎人獲得之獎項,依得獎人所在地之稅法執行相關辦法。※註 6.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 7.本次活動使用之造景照片之作品須為參賽本人製作,且不得拷貝、易偽等;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,如涉著作權、肖像權等糾紛,參賽者須自行排除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,經查有前述情事者,一律取消資格,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,獎位不予遞補。 8.造景照片之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、發行、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,不另致酬。 9.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參賽者當地法律相關規定辦理。 ※註 各地稅法規定如下 台灣地區依稅法規定,獎品價值超過NT$1,000元,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;超過NT$13,333元者,須代扣15%中獎所得稅(外國人需扣20%)。該扣繳稅款係依獎品市價為計算依據,中獎人須於領獎時繳付,並於次年度開立扣繳憑單統一寄發。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,個人得獎、中獎、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為偶然所得。偶然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,不扣除任何費用。除有特殊規定外,每次收入額就是應納稅所得額,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。偶然所得的計算方法適用20%的比例稅率。計算公式為: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=應納稅所得額×20%。